光明文化周末:有书相伴,人生不会寂寞******
【序跋】
作者:赵丽宏
孔明珠把自己即将出版的散文集命名为“读写光阴”,这书名是她对自己人生况味的一种描述。
作为一个有丰富生活经历的作家,孔明珠非常清楚,她的写作能有今天的成就,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阅读的坚持,对书的热爱。我读过她不少回忆故人往事的文字,文章的主旨和细节都和书有关。孔明珠出生于文人世家,父亲孔另境是文人、出版家,也是鲁迅先生的朋友,姑父是茅盾先生。但孔明珠的童年遭遇艰困,那是书的荒年,很多人在混沌中迷失。我听她说过她怎样寻找书,我也在她的散文中读到她那时的经历,那些不朽的文学名著曾怎样照亮她人生的道路。她在一篇回忆姑父茅盾的文章中这样说:“少年时我们遭遇书荒,胡乱读书,‘拉到篮里就是菜’是我们的特征。”然而那时拉到她篮子里的菜,不是没有价值的闲花野草,而是经过大浪淘沙仍在世间流传的名著。她因一篇文章认识一个作家,然后想方设法去寻找这个作家的书,走向更深入的阅读境界。家庭和长辈的教育,环境的影响,以及从小开始的阅读生活,奠定了她人生的基础。寻书、读书,成为她重要的生活方式,从童年延续至今。
孔明珠的写作,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初。她曾把最初的习作给我看,写的是她游学日本的生活。开始,她对自己的写作并不自信,觉得就是因为喜欢文学,喜欢用文字表达,随便写写。我发现,她此前虽然没有写作的经验,但她的文章不仅展示了驾驭文字的能力,也让人窥见文字背后的见识和涵养。最初那些文字的发表,给了她继续写作的勇气和动力。她的写作,从此一发而不可收。她用朴素灵动的文字,写岁月往事,写生活小品,写风俗人情,在她富有个性的叙述中,读者逐渐熟悉了她的名字。她曾经以“孔娘子厨房”为题,写了一系列关于烹调和美食的小品,带来知名度。这些小品虽然有文化内涵有情趣,但也让我担心她写作的走向。然而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她的视野并没有因此改变、缩小,她更加用心思考和表达的,是和阅读有关的生活,其中既有对岁月往事的回忆和反思,也有不断更新、增长的阅读经验。她读名著,也读很多引起她兴趣的文学新作,她的阅读心得写得生动亲切,没有学究气,展现的是一个读书人的睿智和见识。譬如《叹着气,想念你》,写的是她重读《包法利夫人》的心得,虽是短文,但写出了独特见解。年轻时读过的书,数十年后重读时,因为经历的积累和心境的变化,有了全然不同的感悟。我这些年来写的几部儿童文学长篇小说,如《童年河》和《渔童》,都在她的阅读视野中,她为这些书写的读后感,是一个知音的评论,给我不少启迪。
孔明珠请我为《读写光阴》作序,作为交往数十年的老朋友,我想起了很多往事。这本书,对明珠有特殊的意义,是她作为一个读书人和写作者的经验之谈,也可以看作是她文学生涯的一次小结。我相信,读书早已成为明珠的一种生活方式,有书相伴,她的人生不会寂寞。
想起了我很多年前写的一首诗《你们不会背叛我》,这诗中的“你们”,便是我读过的好书,是那些陶冶过我,感动过我,影响过我的书。
是的,假如有一天
所有的朋友都离我而去
你们不会背叛我
永远不会,永远不会
你们已经铭刻在我的心里
已经沉浸在我的记忆中
在我思想的每一个角落
在我情感的每一根血管
你们无所不在,无时不在
任何力量无法驱赶
你们博大美妙的形象
…………
我用目光默默地凝视你们
我用思想轻轻地抚摸你们
我用心灵静静地倾听你们
我的生命因你们的存在而辉煌
我的生活因你们的介入而多姿
岁月的风沙可以掩埋我的身骨
却永远无法泯灭你们辐射在人间的
美丽精神啊……
我想把这首诗送给明珠,也送给所有对书怀有深情的人。
(本文为即将出版的散文集《读写光阴》序言)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6日 15版)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